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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5-09-04 11: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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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7197763526/2025-0007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刘新志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专业企业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3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粮食安全和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高度关注!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当前政策和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粮食安全生产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当前我国粮食生产正处于转型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面临着诸多挑战,特别是在粮价波动、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下,经营困难加剧。对此,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一、关于深入调研,倾听农企声音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强对粮食生产农企和合作社的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以来,已累计走访52家农业企业和合作社,收集各类问题和建议35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建立常态化的调研机制,定期深入基层一线,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面对面交流,及时掌握他们的实际需求,为制定精准的扶持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分析和运用,对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分类,逐一研究解决方案,切实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二、关于加大农业生产主体支持

    1.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近年来,持续投入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建设仓储设施、晾晒场地、农机库棚等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 补贴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种粮地亩补助、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等,降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

3. 技能培训支持: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为依托,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技能培训。围绕粮食种植、养殖技术、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营销等内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近年来,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24733人,高级473人,中级3061人,初级21199人,在全市12个县市区11052个村民小组中组级覆盖率达到63.6%。

三、关于加强对农业生产领域龙头企业等资金支持

1. 项目扶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领域龙头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农业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2024年全年13.71亿元巩固衔接资金和13.96亿元中省涉农项目资金“两个盘子”,加大资金落实力度,兑现民生普惠政策,以项目落实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2. 金融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通过开展农业信贷担保、贴息贷款等业务,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4年为72家省级龙头企业、37家市级龙头企业配备了金融顾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农业生产主体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优化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精准度,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三是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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