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7197763526/2025-0006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鲁锦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治理打造咸阳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建议》(第2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有关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就您的建议深入研究、认真分析,我们认为您对食品安全的问题分析透彻,提出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提高生产者责任意识等建议,对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予以充分吸收和采纳。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作为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建立了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合全市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定期、定点监测,扩大监测品种范围和检测项目,将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散户、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延伸,对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追溯源头,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2024年,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6112批次,总体合格率99.28%;开展日常快速检测63490个,合格率100%,其中,种植业35229批次,畜禽产品28261批次,水产品155批次。
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组织开展了涉农领域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虚假报告、保障春耕生产加强农资质量排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等专项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等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2024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0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6630场次,查办农业领域案件119件,立案查处农资领域各类案件79起,涉案金额15.8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9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62万元,罚款33万元。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药兽药网络经营清理专项整治,指导礼泉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核查化肥“忽悠团”问题线索,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400元,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兴平辣椒生产技术规程为市级地方标准;淳化县旱塬苹果矮砧高效栽培技术规范、病死畜禽高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申报省级地方标准。建成咸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将12个县市区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平台管理,进一步扩大我市 “赋码上市”农产品的覆盖面。2024年,市级、省级、国家级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纳入农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分别达到612家、487家、982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亮证”行动的通告》,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有效衔接,全力构建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2024年,全市实施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营主体612家,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423779张。
四是加快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围绕“三品一标”认证,开展有机、绿色、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暨质量安全培训会,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做好申请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绿色化、优质化。全市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总数达540个,其中,绿色食品255个,有机农产品226个、名特优新农产品4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每年向社会提供认证农产品实物总量超过460.27万吨。
五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紧盯春秋季农业生产旺季,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生产基地开展安全用药服务指导,引导生产者落实禁限用农兽药和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农药、兽药,全面推进农兽药科学合理规范使用。2024年,市县两级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巡回指导77次,举办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60余期,参训人员3000余人次。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发放《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指导手册》《兽药安全使用技术手册》《蛋鸡养殖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蔬菜种植生产知识、畜禽养殖基本知识、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资料汇编》10000余份,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
六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工信、卫健等部门组成的市级专项工作组,协调解决农药兽药残留治理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同时,指导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安中心、市水产站、市动卫所等局属单位和12个县市区115个镇办明确农产品质量监管员1-2名,重点村均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同时,全市建立了11个县级农检中心,115个镇办监管站,真正建立了市、县、镇办和村的多级监管体系。
截至2024年底,礼泉县、乾县、三原县、旬邑县、淳化县、兴平市、永寿县、武功县、彬州市等9个县市被省农业农村厅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县数量占到全市涉农县市区数量的75%。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安排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从严管控防范风险隐患。紧盯重要农时和上市关键期,持续扩大监测品种、参数和覆盖面,动态管理农产品监测目录清单,加快健全大宗食用农产品市县两级监测全覆盖、特色小宗品种县级监测全覆盖、重点问题品种连续监测工作机制。市、县联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格落实定量检测2批次/千人目标任务,监测农产品总量6600批次以上。紧盯豇豆、芹菜、辣椒等种植业产品,乌鸡、鸡蛋等畜禽产品,乌鳢、大口黑鲈、鲫鱼等水产品,针对性加大监督抽查数量和频次,提高问题发现率,严厉查处生产环节使用禁用药物行为,会同公安部门查办一批行刑衔接、拘留处罚案件,加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案件办理,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常态化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突出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加强农资市场、经营门店巡查监管力度,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查处。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网络农资经营监管,压实电商平台资质核验责任,从严整治无证经营、违规销售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对农民群众反映的网络遇假购假线索,快速响应、从严查处。公布一批农资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发挥震慑效应。持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提升农户识假辨伪能力和维权意识。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积极实施农兽药减量行动,减少农兽药物残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
三是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规模。紧紧围绕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强化业务指导,加大培育力度,认证认定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40个以上。强化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推进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农产品优质化整建制示范创建。精心组织我市农产品企业积极参加“陕农优品”产销对接活动,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从严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维护认证产品“金字招牌”。
聚焦苹果、猕猴桃等优势特色产品,在主产区开展分等分级试点,科学确定品质特征指标及最佳采收期,建立品质特征指标监测机制,开展系统化质量评价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分级建设,促进形成优质优价市场机制。
四是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建设。聚焦“机构、人员、经费”三保障,稳定和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加快认证参数的提升扩项,发挥好检测业务支撑主体作用。对标“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六有要求,提升镇办监管站标准化水平。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建立健全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在镇办监管机构普及应用,推进基层机构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
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贯,积极营造共治共享良好社会氛围,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活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基地、进社区、进学校。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宣传推广活动,持续提升我市优质安全农产品知名度。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力度,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正确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支持农户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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