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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咸阳市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清单(明白本)的通知

时间: 2025-08-15 17:09:16
来源: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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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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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全面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公开公示,事关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事关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成色,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清单(明白本)的通知》(农计财〔2025〕40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2025年咸阳市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清单(明白本)》各县市区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政策框架下,结合县级财政出台的惠农政策,进一步细化公开实施政策的具体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要求等,特别是对小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应公开详细内容,确保农民群众及时知晓、主动申请。各县市区支农惠农政策清单(明白本)要在本级政府有关网站上公开,广泛提高政策知晓度。

                       咸阳市农业农村

                         2025年815

(联系人:张林鑫,电话:33822033)

2025年咸阳市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清单

(明白本)

咸阳市农业农村

2025年8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清单

一、粮油等重要农作物生产保障

(一)小麦一喷三防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4

政策要点:小麦穗期一次性喷施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农用蛋白)等,增强小麦抗逆性,防病治虫增粒重。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主体,项目区内开展喷施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方式为作业补助、物资补助或现金补助。补助标准由当地结合实际确定。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4

政策要点:支持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加快技术本土化、熟化过程,促进大豆玉米双丰收。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为承担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实施主体,鼓励规模种植户承担任务。补助方式为作业补助、物资补助或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亩。

实施县市:三原县、乾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三)扩种油菜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4

政策要点:通过开发冬闲田、整治撂荒地、提高复种指数、发展春油菜等多种方式扩种油菜。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为实际完成扩种油菜任务的种植主体,优先选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任务。补助方式为作业补助、物资补助或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亩。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四)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8

政策要点:加快良田、良种、良法、良机系统集成,整建制推进建设重点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县、水增县、经济作物提质增效县,打造具有辐射带动效用的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为实际完成承担粮油等绿色高产高效建设任务的为“有基础、想干事、能成事、有影响”的粮油果经等新型经营主体,具体由县级结合实际遴选确定。补助方式为作业补助、物资补助或现金补助。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县补助标准按照小麦、玉米百亩田亩均补助不超过200元,千亩方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万亩片亩均补助不超过50元,辐射带动亩均补助不超过10元执行。节水增县补助标准按照千亩方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万亩片亩均补助不超过30元执行。经济作物提质增效推进县果业类按照核心区亩均补助不超过5000元,辐射带动区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执行。

实施县:武功县、三原县、泾阳县、礼泉县、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政策依据:咸农发2025〕89

政策要点:稳定实施补贴政策,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引导农户保障粮食种植,保护耕地地力。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负面清单不予发放)。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补助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标准不低于70元/亩,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2

政策要点: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的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配套设施。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承担建设任务的有关县市。补助方式为资金切块下达项目县市。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下达资金、建设任务具体确定,统筹使用。鼓励有关县市结合实际加大本级资金投入,争取不低于以往年度建设标准。

实施县市:兴平市、武功县、三原县

(三)化肥减量增效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2

政策要点: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田间试验、农户调查,集成推广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三新”模式。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承担任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遴选相结合的方式由县级确定。补助方式为作业补助、物资补助或现金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三新”集成模式推广小麦、玉米亩均补助不超过50元,田间试验按照每个补助不超过5000元,农户施肥调查按照户均补助不超过200元执行。

实施县市:三原县、泾阳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乾县、礼泉县、武功县、兴平市

(四)第三次土壤普查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2

政策要点:全面完成包括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内业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成果汇总、专题任务、自选任务等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承担建设任务的有关县市区。补助方式为资金切块下达项目县市区。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下达资金、建设任务具体确定,遵循“补助不超概算上限、资金在任务范围内使用”的原则。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五)二轮延包试点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2

政策要点:完成二轮延包所需的农村土地基础信息摸底核实、“四至”测绘,承包信息变更、承包合同网签、更新或换发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完善档案收集管理等相关工作。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二轮延包试点有关县市区。补助方式为资金切块奖补项目县市区。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下达资金、具体任务确定。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乾县、三原县、长武县

三、农业产业发展

(一)产业融合发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7

政策要点:支持当年立项及以往年度立项并通过阶段性绩效评价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开展建设。

补助要点:补贴对象为承担产业融合项目具体建设任务的主体。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融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补助标准根据主体承担项目任务具体确定。以上内容均以经过审核最终确定并公开的建设方案为准。

实施县市: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旬邑县、乾县、兴平市、武功县

)畜牧产业发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7

政策要点:支持畜牧县(市)实施高产优质苜蓿、粮改饲、生猪良种补贴相关项目。

补助要点:1.高产优质苜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家庭农(牧)场等主体承担高产优质苜蓿种植任务亩均补助不超过600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2.粮改饲。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青贮饲草每吨补助不超过45元,青干草收储按照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青贮计算收储数量,青干草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30%以内青贮窖改扩建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其中青贮窖建设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10%以内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3.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兴平市、武功县内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份精液,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不超过80元。

实施县市:乾县、三原县、兴平市、武功县、淳化县、礼泉县   

四、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提升主体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补助方式一般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长武县、彬州市、旬邑县、淳化县、永寿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武功县、兴平市

(二)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支持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符合当地奶畜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奶农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其中奶牛养殖主体需取得养殖备案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的奶牛养殖主体。补助方式一般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补助标准为奶牛每头补助不超过500元,奶羊每只补助不超过300元执行,单个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实施县:武功县、乾县、泾阳县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聚焦重要粮油作物,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集成推广应用单产提升技术,对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结果公示执行的主体进行奖补。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小于100亩),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补助方式为主动申报、测产验收、结果公示、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单个主体单季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对经营主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予以贴息(2025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利息)支持。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方式为主动申报、审核合适、结果公示、直接补助。补助标准执行“双限”,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每个主体当年享受财政贴息总金额不高于该主体当年实际产生的利息总额。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

)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围绕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提升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由县级结合当地实际遴选确定,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30%。

实施县市:长武县、武功县、彬州市、淳化县

)农业社会化服务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全部聚焦粮油作物,支持各类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大力推广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配套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小农户和单个规模经营主体。面向小农户服务时,补助资金可以全部补给小农户,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小农户和服务主体,但补给服务主体的资金量不得超过补助总量40%。补助方式为先服务后补助,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履约情况兑现补助。项目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不得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丘陵山区、脱贫地区,财政补助不得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项目县(市、区)安排面向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县(市、区)资金或面积总量的60%,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的补助资金总量不超过10万元,坚决防止政策垒大户。服务面积按照“托管面积=0.35×耕+0.26×种+0.13×防+0.26×收”的方式核算。

实施县市:乾县、兴平市、三原县、彬州市、泾阳县、武功县、旬邑县、淳化县

)高素质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重点支持粮油等主要农作物产能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乡村建设治理从业人员培训、农机手技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乡土文化能人培训。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的市县局属有关单位等。具体按照乡村建设治理从业人员培训、粮油等主要农作物产能提升人均补助3000元,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人均补助4000元,农机手技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乡土文化能人培训等人均补助6000元,乡村振兴带头人人均补助1400元执行。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0

政策要点: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有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任务的技术推广承担者(事业单位、企业)、服务提供者(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实际使用者(农民个人)。补助方式为由县级结合实际具体确定,一般采取直接补助、物资补助等方式,具体由单位或个人申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定农技服务任务量和生产资料开支、结果公示、予以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县级具体确定。

实施县市: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永寿县、旬邑县

五、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6

政策要点:推广使用覆盖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 I 类耐老化的 0.015 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以及具备同等厚度和力学性能指标的用于果树冠层果实着色的地膜。有序推广使用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体系,探索与可再生资源回收、垃圾收运、农资销售体系等相结合路径。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使用、推广、回收、处置符合规定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主体。补助方式为资金补助或物资补助。补助标准为加厚高强度地膜亩均30 元,全生物降解地膜亩均60 元。补助资金覆盖地膜科学使用、推广、回收、处置的全周期,鼓励各地采取整区域集中采购等方式,保障地膜质量,降低使用成本。

实施县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6

政策要点:整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完善培育技术先进、设备实用、带动能力、适宜区域秸秆产生及利用需求的加工转化市场主体,打造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和秸秆饲料化养畜模式,积极探索适合收集、储运、加工、利用的全链条,促进秸秆提质增效。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承担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的县(市、区),由县级结合实际具体遴选从事秸秆专业收储、利用、农机专业服务的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补助方式为资金切块下达县级,县级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执行。补助标准由县级根据主体规模、承担任务、综合成本等因素确定。

实施县市:兴平市、礼泉县

(三)渔业资源保护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6

政策要点:在渭河等水域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推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补助要点:支持市水产工作站渭河咸阳段等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补助方式为资金补助或物资补助鱼苗采购参照标准规格广布0.2-0.5元/尾、大规格广布种0.5-1.0元/尾、区域性物种0.5-5元/尾执行

实施单位:咸阳市水产工作站

六、动物防疫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4

政策要点: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防控工作进行补助,对因防控重点动物疫病强制扑杀的动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和承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的主体。补助方式为政府采购疫苗免费注射和发放、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重点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一卡通”直补。强制免疫补助标准为疫苗补助执行2025年全省招标采购价格,其中H5-H7禽流感疫苗0.24-0.25元/毫升、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0.5元/毫升、种猪和母猪使用的合成肽口蹄疫疫苗1元/毫升、奶牛使用的O-A双价口蹄疫疫苗1.7元/毫升、布病疫苗0.15元/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0.4元/头份,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每个企业在一个县区申请不超过30万元;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实验室检测执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57号)。强制扑杀执行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中央补助比例为8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七、病虫害防治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3

政策要点:围绕我早发、常发、重发区域的小麦、玉米重大病虫害以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科学采取必要的全面防控、生物防治等方式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组织实施农作物病虫监测、防治等相关工作的主体和单位。补助方式为为作业补助、物资补助或直接补助。补助标准由县结合当地实际需求、物化作业等成本具体确定。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注:1.除普惠性补贴类项目、产业融合类等项目法遴选项目外,采取因素法下达县级的资金,其承担任务的主体由各县市区在符合条件的主体中具体遴选确定。

2.强化各项政策衔接,财政资金不得“垒大户”,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重复交叉,对财政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等其他相关渠道资金。


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政策清单

一、农业生产发展

(一)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7

政策要点:围绕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效提单产,建设千镇共建“三主融合”展示田,建设吨粮镇(村)、水肥精准调控展示区、开展夏闲田扩种,建设单产提升技术集成展示田,对中央转移支付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予以配套补助。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实际参与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种植主体,以及承担技术试验和示范推广任务的相关主体。补助方式为作业补助、物资补助或直接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千镇共建“三主融合”展示田小麦、玉米冬油菜亩均补助50元,大豆(包括净作、套种、复种等)、芝麻等特色油料亩均补助150元;“吨粮镇”建设每个整体补助300万元、“吨粮村”建设每个整体补助30万元,覆盖粮食单产提升的全生育周期;水肥精准调控展示区亩均补助1000元;扩种夏闲田亩均补助100元;单产提升技术集成展示田亩均补助5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配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亩均补助50元执行。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二)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提升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1

政策要点:围绕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提升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由县级结合当地实际遴选确定,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30%。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旬邑县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7

政策要点:按照县级谋划、市级申报、省级遴选的原则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通过省级项目评审及阶段性绩效评价的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为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主体。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融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补助标准为第一年启动建设补助200万元、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后续补助100万元;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一年启动建设补助1000万元、后续绩效评价优秀的补助1000万元,良好的补助500万元。项目补助标准根据主体承担的任务具体确定。以上内容均以经过审核最终确定并公开的建设方案为准。

实施县市:泾阳县、彬州市、旬邑县、淳化县

)设施蔬菜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5号

政策要点:蔬菜产业链支持高标准保供基地、老旧设施改造提升、高山菜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食用菌产业链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或设施改造提升;同步实施蔬菜、食用菌开展新品种研发培育、新技术试验展示、集成推广。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从事蔬菜、食用菌生产经营活动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承担参与产业技术科研推广服务等重要环节的单位。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补助标准执行高标准保供基地建设、老旧设施改造提升亩均补助不超过1万元,单体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高山菜绿色生产基地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食用菌标准化基地建设或设施改造提升亩均补助不超过1万元,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技术研究、试验展示、集成推广每项技术任务补助30万元。

实施县市区:礼泉县、兴平市、乾县、旬邑县、长武县、秦都区、彬州市

)优势特色种植业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5号

政策要点:支持我优势特色的茶产业、中药材产业、花卉产业建设及相关的实验展示与技术集成推广。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从事各优势特色种植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及承担参与产业技术科研推广服务等重要环节的单位。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补助标准执行茶产业类、中药材产业类单体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花卉产业类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技术研究、试验展示、集成推广每项技术任务补助30万元。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泾阳县、旬邑县、三原县、永寿县、乾县、彬州市

)畜牧业发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4〕31号、〔2025〕21

政策要点:2025年稳定全肉牛奶牛发展,帮助养殖场户度过难关,对规模养殖场(户)予以直接补助;支持奶羊产业发展,开展羊奶奶源基地建设、良种引进和繁育、人工授精技术推广;依托省、市、县、村、场(户)五级畜牧业生产监测体系,开展生产监测,提高监测点服务能力和装备水平。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以上肉牛奶牛、奶羊养殖主体及承担畜牧产业生产监测任务的监测点。补助方式根据不同项目具体确定,其中肉牛奶牛养殖补助方式为资金直接补助,奶山羊及畜牧监测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补助标准肉牛奶牛养殖补助标准执行每头肉牛补助不超过500元,每场户补助合计不超过100万元;每头奶牛补助不超过1000元,每场补助合计不超过200万元;奶羊养殖场建设及设施提升执行不高于300元/只,每个主体补助不高于100万元,奶羊人工授精执行每只母羊2份鲜精补贴30元,国外引进种羊执行每只补贴不超过3000元;畜产品价格监测每个畜禽生产监测村(场、点)补助不超过5000元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果业发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5号

政策要点:聚焦苹果、猕猴桃,兼顾优势特色果业发展,开展挖老建新、预冷分选、防灾减灾、试验展示、品牌营销等建设,促进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效益良好、联农带农紧密的果业全产业链经营主体及果业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集成、试验推广等工作的有关单位。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补助标准执企业类主体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其他主体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2024年通过认定的省级高质高效园每个奖补5万元;果业主产市(区)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果品产销对接每市补助不超过50万元,其中果品产销对接补助不高于10万元/场;各有关试验站开展试验研究和技术集成每个补助50万元。

实施县市:兴平、武功、乾县、礼泉、彬州、长武、旬邑、淳化

)渔业绿色发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5号

政策要点:支持大水面生态养殖、冷鱼养殖,新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引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等。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从事渔业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水产养殖企业等,主体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

补助标准执行池塘尾水治理2000元/亩;大水面养殖150至500亩的补助不超过20万元;冷水鱼养殖3000至4000平方米的补助不超过20万元;鱼类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每个不超过30万元

实施县市:兴平市、乾县、礼泉县、永寿县

二、农业公共服务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

政策依据:咸农计财〔2025〕15号

政策要点:各县市区开展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落实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测2批次/千人的要求,开展重点农产品整治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县有关单位和主体。补助方式由市县根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直接补助、物资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补助标准具体项目所需实验试剂、检测服务等市场价格确定。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

(二)农业科技创新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1

政策要点:按照市级统一组织申报、省级遴选的原则支持全省农业科技创新攻关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承担农业领域重要科技创新攻关的单位和主体。补助方式为资金补助、物资补助等。补助标准根据课题研究所需成本的市场价格、服务价格等,结合评审结果具体确定。

实施县区:秦都区、乾县、长武县

(三)市场营销

政策依据:咸农计财〔2025〕7

政策要点:组织咸阳特色农产品参与多种形式的产区行、销区行、展览促销等活动,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强化产销对接。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市局及参加省市产销对接的主体。补助方式为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产销对接活动每个主体不超过展会参与成本的50%且不超过5万元执行。

实施单位: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四)农业综合执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1

政策要点: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和业务水平,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质效,牵头依法查办部、市移交的案件,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切实保障全三农经济法制健康稳定发展。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市县(区)承担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的机构。补助方式为资金补助、物资补助等。补助标准具体项目所需执法装备、实验试剂、检测服务等市场价格确定。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泾阳县、三原县、淳化县、礼泉县、旬邑县、长武县、彬州市、永寿县、乾县、武功县、兴平市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7

政策要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必须建成利益联结机制并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实施县市区:长武县、彬州市、旬邑县、淳化县、永寿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武功县、兴平市、秦都区

(二)农业产业化能力提升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7

政策要点:按照县级谋划、市级申报、省级遴选的原则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通过省级项目评审及阶段性绩效评价的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具体为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主体。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等方式。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补助标准为第一年启动建设补助40万元、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第二年补助40万元;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为第一年启动建设补助200万元、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第二年补助100万元。具体项目的补助标准根据主体承担的任务具体确定。以上内容均以经过审核最终确定并公开的建设方案为准。

实施县区:泾阳县、礼泉县、长武县、永寿县、秦都区、旬邑县

(三)高素质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5

政策要点:开展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实际承担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的有关主体和单位。补助方式一般为物资补助、资金补助等。补助标准为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人均补助200元,田间学校建设每个补助50万元,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补助80万元,具体由有关市县结合实际与发展需要,按照不超过市场采购价格执行。

实施县:武功县、礼泉县、永寿县、旬邑县

四、农业资源开发保护利用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9

配套中央转移支付统筹使用,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要点、补助要点一致。

实施县市:兴平市、武功县、三原县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5、21

政策要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及农田残膜监测、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耕地质量监测等。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耕地土壤环境及农田残膜监测点、耕地质量监测点以及承担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有关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补助方式由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物资补助、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补助标准根据省级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点、省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各项工作内容由有关县市区和单位结合目标任务和实际统筹使用。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永寿县、彬州市、淳化县

(三)现代种业发展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1

政策要点: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攻关、种业市场净化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承担现代种业发展有关任务的县有关单位、主体等。补助方式由县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一般采取物资补助、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每个资源补助5万元,新优品种展示评价亩均补助不超过1000元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四)畜禽种资源保护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1

政策要点: 依托畜禽活体保种场,收集保存优秀畜禽个体和遗传物质,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案,组织开展地方畜禽品种活体保种工作。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陕西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保种场名单(第一批)》(陕农发〔2023〕60号)确定的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补助方式一般采取物资补助、直接补助等方式。

补助标准执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财政专用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陕财办农函〔2022〕13号)中关于《陕西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实施县市:长武县、兴平市、乾县

(五)耕地土壤调查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21

配套中央转移支付统筹使用,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第三次土壤普查、二轮延包试点政策要点、补助要点一致。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农业防灾减灾

(一)动物防疫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19

政策要点: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布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全面免疫所需疫苗补助、免疫后追溯标识采购、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应急防控、重点动物疫病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运输指定通道监管、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等环节。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市县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和承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主体。补助方式为政府采购疫苗免费注射和发放、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动物免疫标识购置发放,直接补助承担省级疫病监测、应急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的市县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重点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一卡通”直补。补助标准,一是疫苗补助按照2025年全省招标采购价格结算,其中H5-H7禽流感疫苗0.24-0.25元/毫升、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0.5元/毫升、种猪和母猪使用的合成肽口蹄疫疫苗1元/毫升、奶牛使用的O-A双价口蹄疫疫苗1.7元/毫升、布病疫苗0.15元/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0.4元/头份,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每个企业在一个县区申请不超过30万元;二是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实验室检测标准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57号);三是重点动物疫病扑杀补助按照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省级补助比例为20%;四是动物卫生监督无纸化出证点建设按照8000元/报检点建设;五是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实验室检测标准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农办财〔2018〕2号);六是动物防疫应急补助、动物运输指定通道监督、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由各县市区科学统筹,包干使用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政策依据:农计财〔2025〕7

政策要点:支持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粮食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农药减量控害与绿色防控、苹果蠹蛾等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消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田杂草防治、植保新技术引进试验、防控效果与植保贡献率评价、玉米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展示推广

补助要点:补助对象为承担病虫害防治工作任务的有关单位、机构和主体。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融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补助标准为每个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及疫情监测点补助10万元;每个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控示范点补助10万元;每个农药减量控害示范点补助5万元、绿色防控点补助5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田间杂草防治试验示范点补助5万元;每个苹果蠹蛾监测消杀点补助5万元,每个果汁企业苹果蠹蛾消杀补助5万元;每个植保新技术引进试验点补助5万元;每个植保贡献率和防治效果试验点补助3万元,开展全市植保贡献率和防治效果调查、研究及评估补助4万元;每个玉米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示范点补助8万元,开展全市玉米病虫害调查、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及研究等补助4万元。

实施县市区:秦都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三)农业自然灾害

级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和中省资金情况及时下达。

注:1.除普惠性补贴类项目、产业融合类等项目法遴选项目外,采取因素法下达县级的资金,其承担任务的主体由各县市区在符合条件的主体中具体遴选确定。

2.强化各项政策衔接,财政资金不得“垒大户”,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重复交叉,对财政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等其他相关渠道资金,不得在相同或相近环节叠加享受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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