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乡振发〔2023〕22号)、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5〕229号)和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咸农函〔2025〕96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妇女联合会,对各县市推荐上报的51名乡村工匠进行了联合评审,拟认定市级乡村工匠名师42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联系电话:029-33822084
邮 箱:jczx33556727@163.com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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