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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资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时间: 2025-03-12 16:44:59
来源: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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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象“耕”新。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全市农资产品销售需求旺盛,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全市春耕生产。咸阳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全市农资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一、全市农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种子经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货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台账,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确保农资产品供应充足,农资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做到假冒伪劣不进销,国家禁用不进销,未经审定、登记和批准不进销,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不进销;销售农资时要全面系统的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发生农资纠纷时,要积极协调处理,不激化矛盾纠纷。

二、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做到“三查一要”。

(一)核查经营资质。要到有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固定门店选购农资。购买农药时要查看农药经营许可证,购买种子时要查看是否备案,购买肥料时要查看检验报告。切勿相信以“农资下乡”、“订单农业”为名设局销售农资的不法商贩或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一定要提防“农资忽悠团”坑农害农!

(二)查验农资信息。要认真查看所购农资产品的包装和标签,主要查看登记证号、备案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有效信息是否完整清晰,也可通过手机扫描产品二维码查验。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不要购买、使用没有包装或标签的种子、农药、肥料。

(三)查看使用说明。要仔细查看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不要随意加大剂量或扩大使用范围,自觉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适时采收。

(四)索要购买凭证。购买农资一定要向农资经营门店索要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票据,并妥善保存购买票据、包装袋和标签,以便出现农资质量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

全市农资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农资“忽悠团”等违法现象,要积极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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